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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速聚集发展

来源:新华网-北京 时间:2023-11-07 15:06 阅读量:6806   
导读管理委员会6日正式发布3大方向9项政策举措,旨在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临空区加速聚集发展。 支持保税进出口业务发展、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外向型重点产业、鼓励数字贸易发展……若干“硬措施”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大兴组团中国(河北)自...

管理委员会6日正式发布3大方向9项政策举措,旨在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临空区加速聚集发展。

支持保税进出口业务发展、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外向型重点产业、鼓励数字贸易发展……若干“硬措施”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大兴组团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北京大兴)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试行)》)中得到集中体现,试行期为3年。

据介绍,《若干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大兴组团或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北京大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若干措施》提出,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支持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公共库等产业载体,建设冷链仓库、加工车间,支持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等创新政策试点以及“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保税展示+跨境电商”等创新模式落地实践,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突破1000万美元的企业,经评审可按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实际发生金额或场地适应性改造成本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支持。

根据《若干措施》,北京鼓励外商投资在双自贸试验区域内发展外向型重点产业,对在双自贸试验区域内新设的外资项目,实际使用外资用于发展外向型商贸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房地产业、工业或物流地项目、外方股东贷款等除外)不少于100万美元,或增资不少于50万美元的,经评审可按照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每50万美元奖励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数字产品、数字服务等数字贸易业务,对企业上一年度数字贸易出口额增长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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