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1日依法受理了新远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新远科技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新远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新远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主营产品包括环氧活性稀释剂和环氧树脂等系列产品,未来将进一步拓展缩醛系列高级溶剂和电子级特种环氧树脂系列产品。
公司控股股东为恒远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程振朔。恒远控股直接持有公司69.74%的股份;程振朔直接持有公司7.75%的股份,并通过恒远控股和安徽至简间接控制公司73.51%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81.26%的股份。
新远科技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4,301.52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24,7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4.3万吨缩醛系列精细化学品及0.5万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智能化和数字化升级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新远科技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嘉辉、刘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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