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2月5日起,凡在常州市购买法拍房,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买受人,付完首付款后即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天,常州市首例住房公积金法拍贷业务在金坛区成功办结。
拍得房产后,为了减轻经济压力,滕先生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法拍贷,他决定尝试申请住房公积金法拍贷,金坛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积极做好跟踪服务,依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规定》为滕先生提供了详尽的司法解释和政策指导,并协助他准备了相关证明材料。这些细致入微的工作不仅确保了滕先生的贷款申请符合政策要求,也为后续相关业务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法院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共同努力下,滕先生的住房公积金法拍贷业务得以顺利办结,共贷款住房公积金40万元,成为常州市首位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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